企业以前的债务怎么处理

法律分析:
(1)企业正常经营时,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。与债权人协商调整还款计划是避免违约的有效办法,能维护企业信誉。
(2)当企业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,可向法院申请破产。进入破产程序后,管理人会接管企业财产,进行清算、评估与变价,然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,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接着是职工工资等、欠缴税款,最后才是普通债权。
(3)企业合并、分立时,合并后企业或分立后企业要承继原企业债务。
(4)企业转让时,需明确债务承担主体,未约定的,原企业或受让方按法律规定承担。

提醒:
企业处理债务应严格按法定流程操作,转让或合并分立时要明确债务承担,避免后面法律风险,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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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正常经营时,企业要按合同约定还债务,还能和债权人商量调整还款计划,防止违约。
(二)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,企业可向法院申请破产。
(三)进入破产程序,由管理人接管财产,进行清算、评估和变价,按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再付职工工资等、欠缴税款,最后清偿普通债权的顺序偿债。
(四)企业合并、分立,由合并后企业或分立后企业承担原企业债务。
(五)企业转让,要明确债务承担主体,没约定的,原企业或受让方按法律规定承担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,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依照下列顺序清偿:
(一)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;
(二)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;
(三)普通破产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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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正常经营:企业要按约定还债务,可和债权人商量调整还款计划,防止违约。

2.资不抵债:企业没能力还钱时,可向法院申请破产。之后管理人接管财产,清算、评估、变价后按顺序偿债,先付破产费用等,再给职工工资、税款,最后还普通债权。

3.合并分立:合并或分立后,由对应企业继承原企业债务。

4.企业转让:要明确谁来承担债务,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,原企业或受让方担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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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企业处理以前债务要按法定流程和不同情形操作,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。
法律解析:
当企业正常经营时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,企业应依约履行债务,也可与债权人协商调整还款计划以避免违约。若企业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,可向法院申请破产。进入破产程序后,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进行清算等工作,并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,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接着支付职工工资等、欠缴税款,最后清偿普通债权。若企业发生合并、分立,根据法律规定由合并后企业或分立后企业承继原企业债务。企业转让时,要明确债务承担主体,未约定的按法律规定由原企业或受让方承担。企业在处理债务时需谨慎遵循法律规定,若在处理债务过程中有任何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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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处理以前债务需依据不同情形按法定流程操作。正常经营时,企业要依约履行债务,可与债权人协商调整还款计划避免违约。若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,可申请破产,进入破产程序后由管理人接管财产,按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,再支付职工工资等、欠缴税款,最后清偿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。企业合并、分立时,由合并后或分立后企业承继债务;转让时需明确债务承担主体,未约定的按法律规定由原企业或受让方承担。

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:
1.正常经营的企业要重视合同履行,积极与债权人沟通,保持良好信用。
2.面临破产风险的企业及时申请破产,配合管理人工作。
3.发生合并、分立、转让的企业,在相关过程中明确债务承担,避免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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